第七类案件类型:冒充公检法诈骗(发案数占总电诈案件比例为4.06%)
2019年12月21日,西畴市民曾某接到北京的陌生电话,称自称为某某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告知曾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北京开了一个银行账户,账户内资金有260万,现涉嫌洗钱犯罪,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让其配合他们开展工作并保密。从未和公检法部门打过交道的曾某被吓坏了,他忙向对方解释自己从未在北京开过卡,也没存过钱。对方称如果是其他人冒用曾某身份开卡的,曾某要马上联系另一个部门登记备案,不然就会连累到曾某。曾某按对方要求联系了公安局另一个部门民警的电话,曾某把情况告诉对方,对方称事情太复杂其不能做主,需请示领导。挂断电话几分钟后曾某就接到法院的电话,叫受害人做一份财力证明。先把钱存在安全账户上,他们会通过银监会进行身份认证后把钱保护起来,到了法院开庭案件结束时国家会按照所存的钱返还曾某。由于自己没有钱,曾某就通过贷款和向亲戚朋友借款筹集了15万元存在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上。对方让曾某等待消息并不要告诉任何人。结果第二天曾某联系不到对方,才知道被骗了。
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惯用手法:
第一步:骗子称被害人在某地办理了银行卡,银行卡内有大量资金,涉嫌洗钱犯罪,或称被害人办理了电话卡,并发送大量的违法短信,或称被害人的包裹里被查出有毒品。骗子能清楚说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还能发送被害人涉嫌某某案的虚假法律文书给被害人;
第二步:骗子称被害人涉嫌犯罪已被通缉,要求配合调查并需要保密;甚至要求被害人开宾馆或者到偏僻无人的地方进行询问,在电话中制作询问笔录;
第三步:为了证明被害人的清白,骗子要求被害人将所有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对方指定的“安全账户”,称待调查清楚后,会返还被害人的资金。
【易受骗群体:不特定人员】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3、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4、通信运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5、遇到此类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者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向民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