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十大类电诈案件(七)
发表日期:2020-03-18 T 浏览字号
分享网站到:

    第七类案件类型冒充公检法诈骗(发案数占总电诈案件比例为4.06%)

    2019年12月21日,西畴市民曾某接到北京的陌生电话,称自称为某某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告知曾某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北京开了一个银行账户,账户内资金有260万,现涉嫌洗钱犯罪,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让其配合他们开展工作并保密。从未和公检法部门打过交道的曾某被吓坏了,他忙向对方解释自己从未在北京开过卡,也没存过钱。对方称如果是其他人冒用曾某身份开卡的,曾某要马上联系另一个部门登记备案,不然就会连累到曾某。曾某按对方要求联系了公安局另一个部门民警的电话,曾某把情况告诉对方,对方称事情太复杂其不能做主,需请示领导。挂断电话几分钟后曾某就接到法院的电话,叫受害人做一份财力证明。先把钱存在安全账户上,他们会通过银监会进行身份认证后把钱保护起来,到了法院开庭案件结束时国家会按照所存的钱返还曾某。由于自己没有钱,曾某就通过贷款和向亲戚朋友借款筹集了15万元存在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上。对方让曾某等待消息并不要告诉任何人。结果第二天曾某联系不到对方,才知道被骗了。

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惯用手法:

    第一步:骗子称被害人在某地办理了银行卡,银行卡内有大量资金,涉嫌洗钱犯罪,或称被害人办理了电话卡,并发送大量的违法短信,或称被害人的包裹里被查出有毒品。骗子能清楚说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还能发送被害人涉嫌某某案的虚假法律文书给被害人;

    第二步:骗子称被害人涉嫌犯罪已被通缉,要求配合调查并需要保密;甚至要求被害人开宾馆或者到偏僻无人的地方进行询问,在电话中制作询问笔录;

    第三步:为了证明被害人的清白,骗子要求被害人将所有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对方指定的“安全账户”,称待调查清楚后,会返还被害人的资金。

   【易受骗群体:不特定人员】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3、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4、通信运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5、遇到此类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者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向民警当面咨询。

集团概况 公司简介 组织架构 领导班子 资质荣誉 大事记
新闻中心 集团动态 基层动态 媒体报道 职工论坛 依法治企
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招标投标
党建专题 党建首页 纪检监察 党建动态 工会工作 团青工作
集团文化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文化活动
业务范围 公路板块 地产板块 文化传媒板块 综合板块 托管业务板块
经营管理 安全生产 内控管理
人力资源 人才理念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友情链接
关注我们
地址: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畅林苑小区
电话: 08763062978
邮箱:
© 2019 All Rights Rserved 文山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滇ICP备19002141号-1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451号

友情链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